要回答這問題,要先從獨立核數師的責任入手,以下是從香港會計師公會中節錄出來:
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的審核對該等財務報表作出意見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 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核。這些準則要求我們遵守道德規範,並規劃及執行審核, 以合理確定 此等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任何重大錯誤陳述。 審核涉及執行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所載金額及披露資料的審核憑證。所選定的程序取決 於核數師的判斷,包括評估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在評 估該等風險時,核數師考慮與該公司編製及真實而公平地列報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以 設計適當的審核程序,但並非為對公司的內部控制的效能發表意見。審核亦包括評估董事所 採用的會計政策的合適性及所作出的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估財務報表的整體列報方式。 我們相信,我們所獲得的審核憑證是充足的和適當地為我們的審核意見提供基礎。當中最重要一點,核數師只會合理確定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任何重大錯誤陳述(free from material mistakes),換言之,經審計後的報表,是有可能存在某些錯誤,但這些錯誤未必會對大眾構成重大影響。
核數師主要職責只是為公眾加多一重保障,但並非能夠完全過濾所有錯誤。試問一條審計團隊,要在數星期內完成覆核一間上市公司的所有會計文件,是不可能的任務。還不要忘記,一間上市公司還有很多間的子公司,每間子公司亦可擁有子公司,而這些子公司可以在海外進行業務。試想像,一間上市公司可以在非洲的沙漠中進行商業活動,同時間,可以在南美的原始森林興建廠房,試問核數師怎可能逐一審視?
希望各讀者不要再幻想一間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財務資料,經過核數師之手後,便會是準確無誤。
一句說, 就是只能提供最基本的資訊, 哈哈:D
回覆刪除提供基本保障意見。
刪除另外審數師有法律保障
回覆刪除即使佢出clear opinion而公司盤數最後被證實真係有問題, 你都唔可以告佢
新《公司條例》第408條引入有關核數師報告內遺漏陳述的新罪行。詳請可參閱新《公司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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