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6日 星期日

企業管治 - 董事篇

在談論企業管治時,董事局是很重要的一環。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企業管治守則》,公司應以一個行之有效的董事會為首,負有領導及監控公司的責任,並應集體負責統管並監督發公司事務從而令公司成功。董事應該客觀行事,所作決策須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董事會應根據公司所需的技巧及經驗而組成,董事會中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組合應該保持均衡。



執行董事和非執行董事的分別
執行董事直接負責集團的業務運作,非執行董事是指在公司裡並沒有行攻上或管理上的責任,他們負責監察及確保集團有穩固基礎奉行良好企業管。

如果一個非執行董事是獨立於管理層並且除董事酬金之外並沒從公司收取其它利益,他可以被視為獨立,亦被稱之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如何看董事局
由於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是公司的最高管理層,他們組成的董事會更是掌管公司的命脈,所以投資某公司前應先了解董事的背景,這些資料可以在年報中或網上尋找一下。 

他們會否保障投資者的利益是我關注的地方。由於董事的權力很大,可以調整公司的薪酬制度,從而分薄股東的利益。例如公司賺錢時,用不同藉口調高自己的酬金或發行期權,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所以若在某些董事的歷史上反映出他們喜歡玩弄財技,我會盡量避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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